邵阳县会计核算中心(邵阳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家财政法规,制订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核算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县直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含临时机构)的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核报工作,并按照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准确编报财务会计报表;指导各集中核算单位的财会业务;会同有关单位对违反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负责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单位的车辆维修;负责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用政策性资金所购置物品的统一采购;负责检查和处理违纪采购行为。

邵阳县会计核算中心(邵阳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教育局、县计划生育局等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对以上单位取消其相应的会计机构、核减其相应的会计人员编制,分别加挂‘邵阳县财政局驻 XXXX 财会股”牌子。共定县会计核算中心(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事业编制 32 名,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正副股级职数 14 名。人员来源原则上从县直行政事业全额拨款单位择优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