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城市管理局于2004年9月挂牌成立(其前身应为大祥区城管办),座落于邵阳市西湖路西湖巷10号,正科级单位,是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规划,中长期计划的制度、实施、监督、协调。

(二)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实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监督、业务指导、培训和装备计划;指挥、调度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

(四)负责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监察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违法、违章进行监察管理。

(五)负责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管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对街路两侧违章占道、乱停、乱摆、乱倒、乱堆、乱贴、乱挂和基建施工不围档作业,不落实“门前三包”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管理。

(六)负责对临时停车、户外广告设置、摊担摊点、洗车场站的定点审批,并参与有关部门对城区客(货)运输和交通秩序的宏观调控及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经费的统一管理。

(八)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九)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及城郊乡镇落实城管各项职责,同时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和实行目标管理。

(十)负责按照法律规定、上级批准和区委、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稳定、计划生育、退休干部职工管理。

(十二)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