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10人)
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治理、重要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信息、新闻宣传、综合统计、机要、保密、信访、行政事务管理、会议组织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市系统服装、装备工作。
2、政策法规科(4人)
职责:组织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立法调研、行政复议核审、听证、立案登记备案等工作;组织或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执法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依法处理案件申诉、投诉。
3、财务基建科:
职责:研究拟定全市系统财务监督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系统经费预算和会计报表,组织收入听;组织基建项目方案的审查、申报及预决算的审查;组织管理系统内国有资产,负责管理财务和票据工作。
4、商标广告监管科(6人)
职责:贯彻国家、省商标和广告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著名商标认定初审÷驰名商标推荐和全市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属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全市性广告活动的审批登记;组织查处重大商标、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全市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和广告审查机关及行业组织的工作。
5、工商企业监管科(外资企业监管科)(4人)
职责:贯彻实施工商企业(国有集体企业、国有集体投资为主企业、商外投资企业)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对市局注册登记工商企业的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年度检验;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指导全市工商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6、体私营经济监管科(4人)
职责:贯彻实施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对市局登记注册的自然人投资为主的公司、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的登记注册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检验;组织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指导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7、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6人)
职责:贯彻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范,组织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组织实施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全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组织查处全市侵犯权益案件;组织监督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8、人事教育科(7人)
职责:研究拟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建设规划;协助局领导抓好县(市、区)局(分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评先表彰、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基层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其它部门4个
1、机关党委(2人)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教育。
2、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4人)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精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系统廉政建设计划;认真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负责落实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党风、党纪教育,抓好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3、审计科(2人)
职能:负责审计全市系统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列席、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完成省局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4、老干办(1人)
职责:负责离退休老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直属行政机构3个
1、注册登记分局(外商投资注册分局)(6人)
职责:贯彻实施企业登记注册政策法规;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办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市局登记管辖范围的内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及其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核发证照;指导全市企业核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2、市场规范管理分局(6人)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核政策;组织本市系统依法对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的经营管理秩序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各类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对柜台租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和监管拍卖、典当行为;组织管理经纪机构;负责组织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3、公平交易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经济检查支队)(11人)
职责:执行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管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和查处全市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四)事业单位3个
1、后勤服务中心(8人)
职责: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维修、安全保卫等事务;罚没物资、暂扣物资的保管和处理。
2、信息中心(4人)
职责:执行全市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硬件设备与综合数据库;负责工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基层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3、培训中心(4人)
职责:负责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社团组织2个
1、邵阳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12人)
职责:教育并组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维护其合法权利、权益;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开展对外交往;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有关情况;组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开展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全市各级个私协会、分会工作;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的党建及工会、共青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邵阳市消费者委员会(4人)
职责: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机关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的监督检查;向有关行政机关反映、查询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受消费真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可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支持受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向社会推荐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