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邵阳市城市规划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管理规定。拟定全市城市规划管理规章、实施细则及城市规划的行政技术规定。
(二)负责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规划设计成果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
(三)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负责组织市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含各行业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按授权审批详细规划;负责城市设计及中心区和主要街道的街景规划设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建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的规划审批;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各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活动;负责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批和报批;负责全市城镇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协调,指导县(市)处理重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活动;管理和监督城市规划监察工作,负责县(市)城市规划行政复议工作。
(七)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勘察测量工作及城市规划勘测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开展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工作,维护管理各类测量标志。
(八)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市建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设八个职能科室和三个规划分局。即:人秘科、业务综合科、建设用地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科、技术管线科、城镇规划管理科、法规监察科、监察室、双清区规划分局、大祥区规划分局、北塔区规划分局。定事业编制40名。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下设三个二级机构。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城市规划监察大队、市城市规划事务所。邵阳网站大全www.07391.com

